我國推動藥廠實施優良藥品製造標準(GMP)已逾40年,食藥署於2013年成為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(PIC/S)成員,食藥署長吳秀梅今天(17日)上午在記者會表示,我國已有239家製藥廠符合PIC/S GMP,澳洲、美國等國直接採認我食藥署查核結果並免除來台查廠,MIT藥品接軌國際。
吳秀梅表示,為確保國人使用藥品的品質、有效與安全,所有藥品在上市前皆須經食藥署嚴格審查其安全、療效及品質等科學性資料,確認療效大於潛在風險,以及製造廠GMP狀態,食藥署才核發藥品許可證。藥品上市後,源頭原料藥及製劑的製造須符合GMP規範,藥品出廠前要逐批檢驗確認符合規格,出廠後的運銷作業也須符合優良運銷規範(GDP)規範,並以持續安定性試驗監控效期內藥品的品質。
吳秀梅指出,我國推動藥廠實施GMP已逾40年,食藥署於2013年成為國際醫藥品稽查協約組織(PIC/S)成員,採用國際認可的PIC/S GMP標準,使我國藥品品質保證策略從透過品質管控方式,進化為以嚴謹的製藥品質系統要求藥廠作業需全方面符合PIC/S GMP規定。截至今年3月,我國已有239家製藥廠(含製劑、原料藥、醫用氣體及物流等)符合PIC/S GMP,食藥署也依藥廠生產產品的劑型、作業內容及歷次檢查紀錄,每2至4年執行後續查核及不定期查核,持續確認製藥品質系統運作的穩定及一致性。
吳秀梅表示,食藥署建立的藥品GMP查核體系已深受各國主管機關信賴,如澳洲國家衛生管理局(TGA)等10個國家主管機關採直接認可食藥署的查核結果,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等PIC/S會員透過PIC/S組織平台分享藥廠稽查報告及查核資訊,得免除來台查廠。此外,食藥署也於2023年被正式列入歐盟公告的輸歐原料藥第三國名單,我國原料藥外銷歐盟可免除隨貨逐批檢附原料藥品質與歐盟GMP相當的書面證明文件,顯見我國稽查水準已獲國際認可。
吳秀梅指出,食藥署為強化上市後藥品管理,建有主動及被動藥品上市後品質監測機制,每年依據藥品管理需求,執行市售藥品品質監測,2013年至2023年共抽驗市售藥品1,419件,合格率98.4%;其中,國產藥品抽驗1,218件,合格率達98.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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