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網路謠傳110年6月28日起,如果健保看診次數超過30次,健保署就不會支付給醫院健保費用,所以醫院診所會要求病患要自費看診,造成民眾就醫疑慮。
健保署表示,民眾只要有需求就醫,就會依照健保法規定給付醫療費用,且健保並無「限制民眾就醫次數,超過就不會支付健保費用給醫院」這項規定,也沒有在110年6月28日起實施。
健保署強調,目前依照法規,會對高診次民眾進行關懷措施,如寄發關懷函、電話關切等方式,但不會限制民眾看診次數,請民眾安心就醫,並謹慎確認消息真實性。
如果收到類似訊息可撥打健保署諮詢服務專線0800-030-598或4128-678(不須加區域碼),手機請撥02-4128-678查證,或撥打防詐騙專線(165)報案,切勿轉傳不實訊息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