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照醫師或營養師評估後食用
此外,法規更明定此類特定配方食品,應在外包裝標示「適用對象」、「使用方法及用量」、「本品屬特定疾病配方食品,須經過醫師或營養師指導食用。」及「多食對改善此類疾病並無幫助」或等同意義詞句。要留意的是,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不是藥品,對於疾病並不會有治療效果,也不適合一般人食用,須經專業評估,將其他食品和所吃的藥品一起併入評估後食用。民眾若想查詢經衛福部核准的特定疾病配方食品,可到下列網站查詢 (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/整合查詢服務/食品/核可資料查詢/特定疾病配方食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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